发布时间:2025-05-06 19:43:22 来源:怜香惜玉网 作者:综合
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(记者张文章)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《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》《关于开展全省“名特优新”个体工商户申报、名特优新推荐、福建认定工作的多地通知》《关于做好全省“名特优新”个体工商户公示及宣传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福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扎实开展了“名特优新”个体工商户的公示个体工商申报认定工作,并于12月2日发布首批“名特优新”个体工商户拟认定名单公告,首批向社会予以公示。户拟
记者了解到,认定其中泉州市194家、名单漳州市136家、名特优新宁德市82家、福建南平市97家、多地龙岩市110家、公示个体工商莆田市127家、首批三明市55家、户拟厦门市105家。认定上述“名特优新”个体工商户拟认定名单公示期均为12月2日至12月6日,在此期间如对名单上的个体工商户有不同意见,可通过电话或书面邮寄、直送等方式向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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